近期,收到许多咨询,借款人通过网络平台借款后,收到网络平台通知,被告知借款人所提供的收款银行账户错误,导致借款款项被银行锁定,需要借款人支付几千元不等的”解锁费“,否则,借款人非但收不到借款,还必须按照借款约定继续还款。借款人一时没了方向,向我咨询。
作为常年处理民间借贷的专业律师,我第一反应是涉嫌“诈骗”。具体理由有两点:第一,根据一般的银行常识,转账行为的成功必须账户名、开户行、账户号码一致才会完成转账,任何一个信息不符必然导致转账失败,而转账失败的后果是钱款根本不会被银行“锁定”,而是要么钱款压根没有从转款人账户转走,要么也会被银行以“转账失败”为由退回,转款人不会有损失;第二,根据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民间借贷法律行为是要式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必须是同时符合“借款双方达成借款合意”及“借款款项予以了交付”。此种情况下,借款人因没有实际收到借款款项,导致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不成立,显然无需承担还款义务。
因此,如借款人遇到这种“骗术”,切勿头脑发热进行转账,避免财产受到损失,可以第一时间向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