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湖北省统计局公布2020年度湖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06元,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即从湖北省统计局公布数据之日起,湖北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可按照新标准36706元/年进行计算。
曹祥林律师
2021年1月19日,湖北省统计局公布2020年度湖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06元,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即从湖北省统计局公布数据之日起,湖北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可按照新标准36706元/年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