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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发布者:彭婷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5日|分类:婚姻家庭 |349人看过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发现男女之间建立婚姻关系是否无效,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作出认定才行,且通常有权认定婚姻无效的只有人民法院和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构。一旦男女之间的关系认定为无效之后,则会产生一些后果,究竟无效婚姻的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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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咨询: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律师解答: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律师补充:

  无效婚姻可能有以下原因:

  1.当事人出现重婚的情形导致其重婚的婚姻效力无效。

  2.当事人双方有我国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3.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没有达到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婚龄年龄。即男生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生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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