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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璐律师
执业资质:1210120**********
执业机构: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改制重组合同审查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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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杨璐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549人看过
离婚前出版了一本书,离婚后稿费才下来,稿费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能否进行分割。《民法典》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而这个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这个稿费就属于已经明确可以取得,即便离婚后才到账,另一方也是可以要求分割的。但是如果书已经写好,还没联系到出版社,那就无法分割,因为无法确定是否存在财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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