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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夫妻间不尽扶养义务能否继承房产?

发布者: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8日|分类:婚姻家庭 |558人看过

       夫妻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俗话说的好“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既然选择共同携手相伴一生,在这里由衷祝愿每对夫妇都能互爱互敬,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么话不多说,我们进入今日法律焦点。

 

       夫妻间有抚养义务吗?当然有,并且是法律明文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那么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呢?法律当然也会有相应的措施跟保障。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说到这里,大家对夫妻间义务已经有了法律上的认知,那么进入今日正题,夫妻间不尽抚养义务能否继承房产呢?

 

这个问题源自于一个现实案例,下面为大家详细讲述。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有错吗?在法律角度,有错,并未履行夫妻间扶养义务,何为扶养?意为扶助和供养,故而在大难之时,夫妻应相互扶助。

离异过的王美美带着女儿,与深圳某男子张浩结婚。熟料两年后,张浩在体检时被查出患有肝癌并是晚期。王美美知道后,在张浩住院最需要人照顾的时候,突然提出要回老家,并抛下张浩带着女儿离去,从此再也没有露过面。

而膝下无子,父母双亡的张浩,在患病期间只能由两个兄妹照顾。不幸的是,尽管积极治疗,兄妹悉心照顾,张浩最终还是无法战胜病魔,长辞于世。而在张浩去世没多久,王美美却突然出现,目的就是要继承张浩的遗产及一套73平方米的房屋。对此,张浩的兄妹认为,张浩生病期间,王梅弃生病的丈夫不顾,没有尽到妻子的责任,所以没有权利分割遗产。为此,王梅将张浩的兄妹起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张浩留下的遗产和一套73平方米房屋。

 

王美美能否继承呢?首先毋庸置疑的一点,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规定,王梅是张浩的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子女的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而王美美的女儿与继父张浩还未来的及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故而并不属于第一顺位中的子女。

第一顺位继承人王美美能否顺利继承呢?

答案是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三款 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王美美弃病中丈夫于不顾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遗弃,其已经丧失了继承权。

此时的张浩属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一句法律规定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故而张浩的遗产归张浩的兄妹按份共有,每人各享有二分之一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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