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本柔弱,为母则刚。很多母亲在离异或是丧偶后,为了不让孩子受委屈,含辛茹苦独自抚养孩子长大。等到孩子成家立业、家庭美满之后,才打算找个老伴互相照顾,缓解孤独,也能尽量不给孩子添麻烦。却往往在这时遭到儿女的反对,在深夜崩溃落泪。

一.基本案情??
62岁的张大妈被唯一的儿子抬进医院,检查了一大圈,医生却没发现老人有身体上的疾病。趁着儿子去取检查结果的空隙,张大妈悄悄告诉医生,她其实想找个后老伴,但儿子不同意,她心里难受,就觉得身体也难受了。
她被儿子抬到医院时,已经好几天食欲不振、情绪暴躁。原来丈夫去世多年,张大妈把儿子抚养长大送出国后,自己独居生活。而最近半年,因儿子反对自己再婚,张大妈深感委屈,常发脾气,什么都不爱干,现在已经卧床不起,身体极度虚弱。

二.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所以在本案中,张大妈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包括自己的儿子。儿子应当尊重张大妈的婚姻权利,不能干涉张大妈再婚及再婚后的生活。而儿子单方面宣布说只要张大妈再婚,就与其断绝母子关系也没有法律依据,他对张大妈的赡养义务也不会因为张大妈再婚而终止。

三.律师观点??
家和万事兴。一方面子女要充分感恩单亲父亲或者母亲的抚育之恩,要尊重父母的交友和再婚权利,要让父母晚年幸福老有所依,年轻人有自己的生活,而父母年纪大了最害怕孤独。另一方面,父母也要先做好财产的分配处理工作,尽量不要引起孩子与老伴间的误解,然后尽量注意与孩子沟通的方式方法,互相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