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红露律师 09:00-21:59
韦红露律师
理解婚姻,理性对待婚姻
17200966986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离婚协议中没有处理的财产可以另行处理吗?

作者:韦红露律师时间:2020年01月1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95次举报

    (一)基本案情

    1案例回顾陆某1、东某于20xx年x年x日登记结婚,20xx年x年x日生育儿子陆某2。2017年12月19日,被告起诉离婚。其后,经法院调解,原被告离婚,双方的财产和债务问题未经处理。2015年,陆某1、东某用信用卡分期分别购买了一辆摩托车和一辆别克轿车,轿车登记在东某名下由东某使用。2016年5月24日至2018年2月23日,陆某1被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在此期间,东某将别克轿车卖出2017年10月后,陆某1名下的信用卡一直未能还款。陆某1认为,东某将共同所有的轿车出售,也应对陆某1进行补偿。

    2裁判结果:1.依法分割陆某1、东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别克轿车的买车库5万元;

    (二)法律分析

    法院之所以这么判决的,是因为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陆某1、东某在离婚过程中,对双方的共同财产、债权、债务未进行处理,原告现诉至本院请求对共同财产及债务进行分割,符合法律规定。对于陆某1、东某的财产及债务的分割,法院结合财产及债务的情况和原、被告的举证作出上述判决合情合理。

    (三)律师说法

    在离婚过程中,很多人选择协议离婚,但并未在协议离婚中列明全部或部分财产情况,待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才得知还有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此种情况在法律上叫做离婚后财产分割,离婚后财产分割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离婚时双方都没有要求分割财产,此种情况任何一方都有权利请求分割,这种情况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第二种,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所以,当事人应该谨慎区分自己属于哪种离婚后财产纠纷,以免错过诉讼时效。

韦红露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9
  • 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
    • 执业9年
    • 17200966986
    • 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8年

    • 用户采纳

      316次 (优于99.54%的律师)

    • 用户点赞

      93次 (优于98.8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58598分 (优于99.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39篇 (优于97.7%的律师)

    版权所有:韦红露律师IP属地:江苏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79030 昨日访问量:34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