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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婚姻律师韦红露:离婚抚养权的三大真相,听完第三点确定不争取孩子吗?

作者:韦红露律师时间:2025年10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9次举报

第一孩子的探视权难以保证。离婚后为争取孩子的一方只能通过探视来维系与孩子的感情,但如果都对方给孩子灌输妈妈不要你导致孩子主观意愿上不愿意见你,那探视权就很难保障了
第二变更抚养权难,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时抚养权一旦确定下来,对方不同意且没有特殊的情形下,变更抚养权是很难的。因为变更抚养权关系到孩子的健康成长等重大切身利益,稍有不慎便有可能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所以一般不会轻易变更抚养权。一方想要重新争夺抚养权,必须举证证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现状已发生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重大变化。
第三,不和孩子直接生活的一方要承担部分或者是全部的抚养费。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条件好,法院还有可能判决对方承担全部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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