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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子女抚养权纠纷律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没按约定给抚养费,子女能怎么办

作者:韦红露律师时间:2025年10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6次举报

婚姻律师韦红露,专注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领域。擅长:家族事务、家企管理、涉外婚姻、家族财富传承,善于利用谈判快速解决婚姻纠纷。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要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没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或者以其他方式承诺的抚养费数额和时间给付,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进行起诉,若双方是协议离婚,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作出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若双方是诉讼离婚,且判决书或调解书中已明确抚养费的支付,一方拒付时,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执行措施。此外,若情节严重,还可能对拒付方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之,通过法律程序能有效保障子女获得抚养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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