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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依自愿签订的“忠诚协议书”起诉的如何处理

作者:张舜律师时间:2024年06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96次举报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夫妻忠诚协议是在婚姻关系中订立的一种契约,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夫妻双方的权益。

  网友咨询:

  在忠诚协议签署后,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出轨行为的,能否以另一方违反忠诚协议要求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另一方支付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费?

  律师解答:

  对于婚内夫妻双方签署的忠诚协议,如果忠诚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前提下签订协议的,忠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夫妻之间订立的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的强制执行力。夫妻一方起诉主张确认忠诚协议的效力或者以夫妻另一方违反忠诚协议为由主张其承担责任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律师补充:

  夫妻忠实义务是婚姻关系最本质的要求,是关系到婚姻关系是否稳定的关键。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相互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应相互帮助,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家庭关系。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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