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赢律师事务所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336140786
咨询时间:09:00-22:00 服务地区

挪用公款出纳和会计分别承担什么后果

作者:文赢律师事务所时间:2019年02月1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84次举报


《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至于具体应判多少年有期徒刑,应该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认罪态度、社会危险性、造成的影响、损害后果等具体情况行使自由裁量权。


文赢律师事务所 已认证
  • 13336140786
  • 河南文赢(杭州)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用户采纳

    51次 (优于97.1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49次 (优于98.0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88648分 (优于99.57%的律师)

  • 响应时间

    1小时内

  • 投稿文章

    334篇 (优于89.72%的律师)

版权所有:文赢律师事务所IP属地:河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93354 昨日访问量:25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