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不少劳动者刚入职,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便遭遇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常以没有合同、工作时间短为由拒绝赔偿。事实上,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建立,有无书面合同不影响工伤索赔,劳动者可以依照法定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根据劳社部相关规定,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可参照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工作交流记录、工友证言、工作现场凭证等证据。
参考案例
万某入职某生产企业仅8天,在操作设备过程中意外受伤。双方仅口头约定用工事宜,没有劳动合同,企业也未缴纳工伤保险。事故发生后企业认为入职时间短、无书面合同,不愿承担完整赔偿责任。万某收集现场沟通记录、工友证言、出入厂区记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万某接受企业管理、从事企业安排的有偿劳动,双方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最终经调解,企业按照工伤标准向万某支付各项赔偿。
完整维权步骤
第一,妥善保存全部证据。重点留存就医病历、缴费票据、受伤现场照片视频、与负责人沟通记录、工友证言、上下班记录等,证明用工事实以及受伤属于工作原因。
第二,协商优先。伤情稳定后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过程注意录音留存记录。
第三,协商不成,先走劳动关系确认程序,通过劳动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确认后,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第四,认定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主张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赔偿。单位拒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需要提醒,用人单位不能以短期用工、未签合同免除工伤责任。劳动者切勿私下轻易签署一次性了结协议,避免后续伤情复发无法继续追责。遭遇事故应当及时维权,注意工伤认定存在法定时限,不要无故拖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