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工伤赔付标准的工伤治疗费用由谁出?工伤事故发生后,无论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第一要务是送医救人。在工伤救治期间,人们往往将集中点会聚正在治病和争取早日康复上,较少甚至不会想治疗费用的支出问题。那么,工伤治疗费用超出工伤赔付标准的情况就不可避免地会发生,遇到此种情况的工伤职工该如何办?下面就此聊聊,以供参考。 首先,所谓超出工伤所认定的治疗费用是指符合工伤认定但超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范围的医疗费用。 其次, 超出的工伤治疗费用的承担主体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但?主流裁判倾向由用人单位承担?,前提是该费用属于治疗工伤所必需且合理。实践中,用人单位承担该部分费用的情形又分为: (一)若?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超出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承担?,除非能证明该费用非必要、不合理,或劳动者未经同意自行选择超目录治疗方案。 多地法院(如浙江、山东、宁夏、重庆等地)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保障救治与补偿”的立法目的,判决用人单位承担必要但未报销的医疗费用。 ?例外情形?(费用由劳动者自行承担): 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自行选择超目录治疗方案或使用非必要药品,且费用明显超出合理治疗范围,与工伤无直接关联。 (二)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 ?所有工伤医疗费用?(无论是否在目录内)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 ?第三,法律与裁判依据要点?主要是: 一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立法宗旨是“保障救治、分散用人单位风险”,该条并不免除用人单位责任。? 二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劳动者因工受伤,即使自身存在轻微过失,用人单位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是举证责任?:用人单位若主张某项费用不合理或非必要,应承担举证责任。? 最后,给面对此类问题工伤职工的?实务建议: 1、劳动者应保留所有?治疗必要性证明?(如医生说明、病历、用药合理性鉴定等); 2、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使用超目录药品或项目前,?最好书面确认是否同意?,以避免后续争议;
许道龙律师,河南文赢(苏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管委会主任、主任律师
团队办案负责人,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劳动仲裁、合同纠纷、离婚诉讼。
个人成就:
成功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当事人争取不批捕,后获撤销案件;
审查起诉阶段代理受害人,将罪名从故意伤害罪变更为故意杀人罪;
代理多罪并犯案件,同案犯已执行死刑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取死缓;
通过非法证据排除,为涉嫌侵占罪当事人争取驳回起诉。
执业理念: 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