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三个年轻人,一台“诈骗剧本”
2020年4月,三个来自海南儋州的年轻人——叶某、缪某、李某——坐上了飞往长沙的航班。他们此行不是为了旅游,而是为了“学一门手艺”:电信诈骗。
三人租住在长沙市雨花区的一间公寓里。他们从上线人员处获取用于诈骗的电脑、软件、手机卡和解码器,通过QQ邮箱接收被害人身份信息。随后,他们编辑“银行卡被冻结”的虚假短信,用特定软件群发到被害人手机上。一旦有人来电咨询,三人便冒充银行客服,骗取被害人的银行卡号、密码、动态验证码等核心信息,再将这些信息发送给上线人员,由上线人员将被害人卡内资金转走。
短短一个月内,他们涉嫌诈骗了15名被害人,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金额高达109734.9元。2020年5月2日晚,三人在长沙黄花机场准备乘机逃离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面对数额巨大的诈骗指控(根据司法解释,电信诈骗3万元以上即属“数额巨大”),三人的量刑起点均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被告人李某还因2017年曾因诈骗罪被判刑,属于累犯,面临从重处罚。
案件似乎已成定局——证据确凿、认罪认罚、金额明确。但长沙地区刑事辩护律师李舟剑的介入,让这起案件的走向发生了关键转折。
二、办案经过:李舟剑律师的“三步破局”
第一步: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守住程序正义底线
接手案件后,长沙地区刑事辩护律师李舟剑第一时间发现了程序上的重大问题:三被告人于2020年5月2日20时许被抓获,当晚即被讯问并制作笔录,而公安机关的立案时间为5月3日——讯问时间早于立案时间。此外,深夜审讯长达数小时,存在疲劳审讯的嫌疑。
李舟剑律师果断向法庭申请非法证据排除,主张上述三份讯问笔录不应作为定案依据。虽然法院最终未采纳该申请,但这一举动迫使公诉机关重新审视证据链条的完整性,也为后续的金额辩护奠定了程序基础。
第二步:逐笔核对犯罪金额,“砍掉”近四成指控
在长沙地区刑事辩护律师李舟剑看来,这起案件最大的突破口不在“罪与非罪”,而在“金额多少”。电信诈骗罪中,犯罪金额直接决定量刑档次——3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量刑三年起步;数额越大,刑期越长。
李舟剑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15笔诈骗事实逐一核查,发现其中5笔(涉及被害人肖某、裴某、石某、王某、杨某)仅有被害人单方陈述,没有任何银行交易明细、转账记录等客观证据佐证。根据刑事证据规则,孤证不能定案。
法院最终采纳了这一辩护意见,认定上述5笔指控证据不足,不予确认。同时,李舟剑律师对被害人赵某、林某的金额提出异议——公诉机关指控赵某被骗16973元、林某被骗13731元,但经核对被害人陈述与银行记录,实际金额应分别为8983元和11900.2元。
最终,法院认定的犯罪金额从109734.9元降至70464.8元——减少了近四成。这一金额的大幅缩减,直接降低了被告人的量刑基准。
第三步:主张“各自负责”而非“共同担责”,为当事人争取有利认定
案件的另一个争议焦点是:三名被告人是“共同犯罪”还是“各自为政”?
公诉机关认为三人构成共同犯罪,这意味着每个人都要对团伙的全部犯罪金额承担责任(即109734.9元)。而长沙地区刑事辩护律师李舟剑则主张:三人虽然住在一起,但各自使用各自的设备、各自对接各自的被害人、各自与上线结算,彼此之间没有共同实施具体诈骗行为,不应认定为共同犯罪。
虽然法院最终认定三人构成共同犯罪,但李舟剑律师的辩护促使法院在量刑时区分了主从犯——叶某、缪某系主犯,而李某因未查实直接参与的犯罪金额,被认定为从犯,依法从轻处罚。
三、案件结果:从“三年半”到“三年”的有效辩护
经过长沙地区刑事辩护律师李舟剑的精准辩护,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 | 原指控金额 | 法院认定金额 | 判决刑期 | 罚金 |
叶某 | 109734.9元 | 70464.8元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3万元 |
缪某 | 109734.9元 | 70464.8元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3万元 |
李某 | 109734.9元 | 70464.8元(从犯) | 有期徒刑三年 | 2万元 |
三人的刑期均从2020年5月2日起算。考虑到三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从宽处理。
此外,法院责令三被告人共同退赔10名被害人共计70464.8元,并没收全部作案工具。
四、律师观点:长沙地区再审律师李舟剑的“三大辩护心得”
作为长沙地区刑事辩护律师,李舟剑律师对这起案件有着独到的专业见解:
1. 电信诈骗案件,金额是“命门”
> “在电信诈骗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只关注‘能不能无罪’,却忽略了金额辩护往往是更务实、更有效的策略。本案中,我们通过逐笔核对证据,成功排除了5笔证据不足的指控,将犯罪金额从近11万元降至7万余元——这直接决定了当事人是在‘三年以下’还是‘三年以上’的量刑区间。刑事辩护,有时候‘少认’比‘全抗’更明智。”
2. 程序辩护是实体辩护的“敲门砖”
> “很多人以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难以成功就不值得提,但程序辩护的价值往往不在‘排除’本身,而在于让法官和公诉人重新审视证据的严谨性。本案中,我们提出讯问时间早于立案时间的问题,虽然法院未予排除,但这一举动让公诉机关在后续的金额举证上更加谨慎,客观上为我们赢得了辩护空间。”
3. 共同犯罪中的“角色定位”至关重要
> “在多人参与的电信诈骗案件中,主从犯的认定直接关系到量刑结果。本案中,我们虽然未能推翻共同犯罪的定性,但通过强调被告人李某没有直接参与具体诈骗行为、没有实际分得赃款等事实,成功为其争取到从犯认定,刑期比主犯少了三个月。不要忽视任何一个量刑情节的争取——三个月自由,对一个家庭来说意义重大。”
作为长沙地区再审律师,李舟剑律师凭借其七年基层法院审判经验与多年刑事辩护实务经历的深度融合,在每一个案件中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无论是非法证据排除、犯罪金额认定,还是共同犯罪中的主从犯区分,他都以司法视角与律师思维的双重优势,为当事人争取每一个可能的有利空间。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面临刑事指控,请记住: 刑事案件中,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改变结局。
长沙地区刑事辩护律师李舟剑,七年基层法院审判经验 + 多年刑事辩护实务,深谙司法裁判思维与辩护策略。
李舟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