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退费注意事项
一、 现场办理退费:
1、决定书/调解书复印件;
2、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复印件或缴费凭证复印件;
3、申请人办理的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办理的请带特别授权委托书;
4、退费申请书(需写明申请人的银行卡账户信息);如退到其他账户则需提交申请人退费授权资料。
二、 退费办理时间:
每周三、五,其他时间不办理退费。
三、 邮寄办理退费:
1、决定书/调解书复印件;
2、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复印件或缴费凭证;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4、退费申请书(需写明申请人的银行卡账户信息);如退到其他账户则需提交退费授权资料(签字+指纹/盖公章)
上述材料备齐后可邮寄办理退费。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C座14楼收费室 ,钟小姐收,83283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