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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生育保险是否可惠及其妻

作者:白兆奇律师时间:2022年10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79次举报


男职工生育保险是否可惠及其妻

来源:华律网整理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一、男职工生育保险是否可惠及其妻

1、如果男职工所在的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而其妻子无业、未参加生育保险,一样能按规定从保险基金中报销费用。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二、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都有哪些

1、男性员工已连续投保并全额支付超过12个月;

2、符合国家及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3、生育前已按规定在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登记并接受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4、其配偶未就业且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5、其配偶生育前已办理失业登记或取得统筹地区规定的其他未就业证明。

满足以上条件的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时,可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


白兆奇律师,执业于河北震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咨询电话:15030305000.白兆奇律师长期专注于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张家口
  • 执业单位:河北震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720********32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交通事故、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