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晓娟律师
宋晓娟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02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北京-海淀区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夫妻忠诚协议效力

作者:宋晓娟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25次举报

         夫妻忠诚协议在法律上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在朋友们的日常生活中却是屡见不鲜。不少朋友经常拿夫妻忠诚协议咨询律师是否有效,下面就和大家在法律范畴内和大家分享一下夫妻忠诚协议何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这不仅是道德上的义务,更是法律上的义务,违反夫妻之间相互忠实义务,不禁打破了人们对爱情美好的向往,更是不利于家庭稳定及社会的稳定。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对重婚和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是对于违反忠实义务,没有达到以上程度的就缺乏法律依据,这时,签订忠实义务以保障无过错方离婚后的经济利益就显得尤为重要。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签订忠实协议,可以视为一般民事法律行为。双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意思自治的情况下约定一方违背夫妻忠实义务需要承担相应后果,在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条件下,构成民事法律行为。一般以调整财产关系为基础的夫妻忠实协议应属有效,其本质为附忠实义务的夫妻财产约定。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规定关于婚内夫妻财产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达成附条件的婚姻财产约定当然有效。

本文探讨的仅是违约后果为变更财产关系的忠实协议,实践中出现的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忠实协议不在此赘述。

白头到老,永结同心是我们每个人对婚姻的向往,即使协议不能保障婚姻的稳定性,也不能就此否定协议对保护当事人婚后经济利益价值。


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双证律师,专注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业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海淀区
  • 执业单位: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26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法、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