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贵律师
陈新贵律师
云南-怒江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有哪些

作者:陈新贵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09次举报

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第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管理员删除;

如有法律需求,建议联系律师本人。


陈新贵,云南东大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法学本科学历。自2018年开始专职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执业于云南满易律师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怒江
  • 执业单位:云南东大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33320********1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