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纯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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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一女子获刑!

发布者:曹纯辉律师|时间:2024年02月05日|分类:公安国安 |302人看过

案情回顾


自2020年开始,被告人陈某以营利为目的,制作、出售假证、假章,经张贴小广告招揽客户后,通过邹某(另案处理)在打印店打印印章模板,在家制作或委托他人制作假证、假章,再通过快递寄给客户。


经统计,陈某在邹某的打印店共打印出假印章影印54枚,其中国家机关印章4枚,事业单位、公司、企业等印章50枚。另向他人出售伪造身份证1张。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被告

无论是制售还是购买使用假章假证

均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坚决抵制假章假证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人陈某住处搜查扣押到国家机关印章3枚、数印光敏印章机1台,空白印章60枚。



法院审理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多次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及居民身份证,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


综合考虑被告人陈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没收伪造印章三枚、空白印章六十枚、数印光敏印章机一台。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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