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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离婚律师解读:什么是网络遗嘱?

发布者:石树洋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275人看过

今天为大家解读网络遗嘱的相关法律问题。


近年来各种形式的网络遗嘱在网上悄然流行,但网络遗嘱并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遗嘱形式。我国《民法典》明确列举了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网络遗嘱并不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遗嘱形式,所以网络遗嘱从法律层面来说是无效的。


网络遗嘱虽然从法律层面是无效的,但实践当中,遗嘱人订立网络遗嘱的过程更为便捷,更为隐秘等等特征,所以网络遗嘱在现实实践当中大量存在。现在比较流行的网络遗嘱的形式之一是微信遗嘱。


目前,微信遗嘱主要处理的是非财产性的事务,例如情感传递和安排有关事务,它并不处理财产性的事务,网络遗嘱不产生法律效力,因为其本身存在着许多的弊端。


首先,因为网络环境的不确定性,极有可能因为个人操作不当,或者黑客的侵入,导致个人隐私的泄露。


其次,与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相比,网络遗嘱的真伪的鉴定要更为复杂。


第三,网络是虚拟的,所以无法来明确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四,有可能因为资金缺乏,网站停止运营。


那么,网络遗嘱的执行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所以遗嘱人想要通过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应当依据法律的规定来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同时,遗嘱人可以根据个人的意愿,选择遗嘱形式,但遗嘱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明确规定。


例如,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打印遗嘱的每一页签名,以及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也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遗嘱人和见证人需要在录音录像当中注明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同时也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的形式订立遗嘱的,则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需要在公证机构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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