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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发布者:陈燊彬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8日|分类:合同纠纷 |219人看过


合同主体是否适格。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合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合同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存在恶意串通情形的合同无效。关于合同审查的注意事项有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合同审查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1、合同审查的注意事项

(1)合同主体是否适格。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是否合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3)合同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存在恶意串通情形的合同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1、双方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列明当事人的全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2、标的。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描述要准确、明白;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和坐落地点。

3、数量。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方法和工具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规定。

4、质量 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要明确标准代号全称。可能有多种适用标准的,要在合同中明确适用哪一种,并明确质量检验的方法、责任期限和条件、质量异议期限和条件等。

5、价款或报酬。合同明确规定价款或报酬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

6、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履行期限要具体明确,地点应冠以省、市、县名称,交付标的物方式、劳务提供方式和结算方式应具体、清楚。

7、违约责任。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赔偿金数额或具体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的方法。选择诉讼或者仲裁其中之一作为争议解决方法,不要出现既由法院管辖又由仲裁机构裁决,也不要出现“由法院管辖或者仲裁机构仲裁”的条款。约定通过诉讼解决的,还可以约定管辖法院;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决的,应写明具体仲裁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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