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被公司辞了,是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公司需要先对其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之后发现还不能胜任工作的,这个时候才可以做辞退处理。不过,辞退员工时得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如果认为自己确实不能胜任工作,可以向单位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要求。
员工如果认为自己能够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辞退没有合法根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提出自己能够胜任工作的证据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提出自己不胜任工作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出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如下几种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方面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