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给付时间到什么时候?
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就是孩子的生活费,而教育费和医疗费另一方应另行支付。这种观念是不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因此,在书写离婚协议中,如果没有把教育、医疗费用单项列出,抚养费一般会被法院推定为包括教育、医疗费用在内的。但是,如果离婚后,孩子发生较大的医疗、教育费用,可以另行起诉要求非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
从法律上讲,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给付子女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需参考子女的实际需求,所谓的“实际”,对于子女抚养费用,一般指子女接受普通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的费用,对“贵族学校”的费用是不支持的。因此,若双方对子女就读“贵族学校”高昂的费用不能协商一致,一方可能需要调整对子女的教育思路,除非独立承担,不然则要给孩子更换学校。
关于子女抚养费给付时限的问题,我们总结如下:
1、如果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支付抚养费,则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给付时间的长短,其中可以包括支付抚养费到子女完成大学教育甚至博士毕业为止都可以。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需要法院作出判决,原则上抚养费只能判决支付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当然若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父母应当继续支付抚养费直至子女完成该阶段教育为止。
3、如果已满十八周岁的成年子女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在父母有给付能力的情况下,父母仍需要继续负担抚养费,但当子女恢复劳动能力时,父母的抚养义务也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