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打群架受伤,学校不一定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学校能证明自己已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的,就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反之,如果学校在学生打群架事件中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是其他侵权人造成学生受伤的,学校未尽到安全保障职责的,也要承担补充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