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患有精神病的无劳动能力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一直未参加工作,现因交通事故致残,侵权人应否赔偿残疾赔偿金?

发布者:德正律师团2022年04月07日180人看过举报


患有精神病的无劳动能力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一直未参加工作,现因交通事故致残,侵权人应否赔偿残疾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对于该问题,目前审判实践中主要有两种处理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残疾赔偿金是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并包括对赔偿权利人遭受精神损害给予的精神抚慰性质的赔偿。因患有精神疾病的无劳动能力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前并无收入,亦无所谓精神损害,故侵权人无需给付残疾赔偿金。


第二种意见认为,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害已经遭受了严重的肢体痛苦,且人的生命价值并无本质上的区别。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对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并没有规定例外的情形。因此,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与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前是否具有劳动能力并无必然联系,如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构成伤残等级的,对残疾赔偿金部分仍应予以支持。


我们认为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58辑)


  • 德正律师团
  • 13517265600
  • 1420120********83
  •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徐东湖50号山河企业大厦40层
  • 5年 入驻华律
  • 15次(优于93.22%的律所) 用户采纳
  • 48次(优于98.09%的律所) 用户点赞
  • 27315分(优于98.3%的律所) 平台积分
  • 一天内 响应时间
  • 248篇(优于94.98%的律所) 投稿文章
  • 执业认证
  • 职务认证
  • 手机认证
  • 实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