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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不上当,从签合同开始

发布者:德正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10月27日|分类:合同纠纷 |559人看过


房屋装修大家都很上心,很多时候侧重于关注装修质量,其实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跟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的细节问题,这些细节把握不好,后期有可能把你带到“坑”里面。作为一名律师结合这些年在法律实践中的经验,跟大家谈一谈《装修合同》里面的门道。

 

1.装修时间未明确约定。

《装修合同》应约定入场时间和完工时间,且应对每一阶段的装修进度进行明确约定。避免因装修公司工程量多而对你房屋的装修时间又未约定,使得装修公司对你的工程进度一拖再拖,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你财产损失,尤其是对那些拟进行投资或者经营的业主造成的损失更大。

 

2.逾期装修违约责任过低。

即使《装修合同》对装修时间进行了详细的约定,但是若对装修公司逾期装修的违约责任约定过低,使得装修公司到别处进行装修所获收益远大于对你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容易使装修公司铤而走险,造成你装修进度的迟延。

 

3.装修标准不明确。

律见团队已经多次提醒业主对装修标准进行明确,那么装修标准有哪些?应如何进行明确呢?

首先,应明确装修全部选材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颜色等,避免出现“高级环保”、“名牌”、“绿色环保”等模糊概念。若上述内容比较多的话,建议以附件形式附在合同文本之后。

其次,应对装修设计变更及材料变更的程序和价格进行详细约定。

再次,应明确装修验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3)》对装饰装修标准进行明确规定,若合同中无详细验收标准,应注明参照国家对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执行。

最后,应明确装修维修时间。装修后,装修公司应对装修行为履行维修义务,应在合同中注明维修的时间和具体起算时间点。

 

4.装修监理形同虚设。

装修监理作为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在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后,依据《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业主与装修公司签定的《装修合同》,为业主提供预算审核、主材验收、质量控制、工期控制等技术性服务,在工程中替客户监督施工队的施工质量、用料、服务、保修等,防止装修公司和施工队的违规行为。但是实际中监理常常由装修公司聘任,无法达到为业主监测装修情况的目的。因此,业主在必要时可以聘请其他第三方人员作为监理,协助业主处理装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其他侵权损害情形未提前规避。

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业主所聘请的装修公司无资质或者施工人员在装修过程中造成自身或者第三方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情形,不少业主因为上述情形的出现,诉讼缠身,不堪其扰。因此,在签订《装修合同》时,业主应注意审查装修公司资质,且应对上述可能的意外情形分别进行约定,对损失的不利后果及早规避。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张元元律师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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