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由:法定继承纠纷
原告:王X
被告:程X、罗X
案件基本情况:
丧偶儿媳王X由于和公公、婆婆生活习惯不一,主张在和公公、婆婆住处同一小区内房屋单独居住,公公、婆婆表示,不能给儿媳房屋居住,但能给丧偶儿媳出具一张贰拾万的欠条,让丧偶儿媳回自家居住并可再嫁他人。
丧偶儿媳认为配偶生前留下多套房屋均为遗产,其有权单独居住,双方遂引发矛盾,并逐渐升级到矛盾不可调和。丧偶儿媳作为原告,将公公、婆婆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并分割配偶的遗产份额。
判决结果:
一、程X、罗X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X支付四十余万元;
二、罗X1所有的小汽车一俩,依法拍卖、变卖后,原告王X继承成交价三分之一的份额。
三、登记在罗X1名下的某公司股权,由原告王X继承三分之一的份额。
律师观点:
婚姻家庭类纠纷,一旦走上法庭,经过审判,多半是“赢了官司,输了亲情”。本案在法官的主导下既以公平正义为准则定纷止争,又能感化当事人释怀家庭矛盾,巩固和维系亲情,实在是两全其美!
接待婚姻家庭类纠纷,一定要首先说服双方调解,化解矛盾,实在没有办法,再走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