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长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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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责任谁承担?

发布者:郭长源律师|时间:2022年11月16日|分类:合同纠纷 |668人看过


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责任承担原则:
1、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责任承担为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风险责任由承担人承担。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签订一个补充协议,买房就补充协议达成一致的,风险由双方当事人合理分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五十八条
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规定的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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