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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能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吗?

发布者:张俭永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8日|分类:抵押担保 |387人看过

 买房时被出卖人摆了一道,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对方又跟其他人签合同,属于一房二卖,出卖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双倍返还购房定金对出卖人有利,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购房人能拿到房会更有利。所以,实际中有些人购房人就主张继续履行合同。

  买房时遇到一房二卖的问题,如果两个买受人没办理房屋过户、没申请预告登记,将直接影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而合同在先的购房人,想要拿到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继续主张合同权利,去法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

  不过,购房人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购房人已经严格履行约定

  即购房人已经按约定交付购房定金、办理房屋贷款等问题,那么出卖人就难以以购房人违约在先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所以,在实际中,购房人要避免将以上重要事宜完全委托中介公司处理,积极履行合同。

  2、购房人已经掌握对方一房二卖的证据

  合同在先的购房人,一旦发现出卖人又将房子转卖他人,属于违约,可以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并且,如果发现出卖人与另一购房人相互串通,导致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那么也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权利。

  3、不存在法院不能强行过户的情形

  如果房屋无产权证或已被抵押、查封的,房屋属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在政策上不允许上市交易,那么将直接影响法院判决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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