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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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从阳台进入行窃时摔死,责任在谁?

发布者:张艳娟律师|时间:2020年04月16日|分类:刑事辩护 |1291人看过


张律师给您普法

如果有盗窃犯或者小偷从你家阳台进入,无论是黑天还是白天,肯定吓坏了,张律师就在想,是谁给他这么大的胆量呢,不要命了吗,我家可是四楼呀,如果成功进入阳台,后果很严重。小偷从阳台进入行窃时摔死,责任在谁?

1、小偷顺墙爬到四楼某住户阳台时,被主人发现,小偷受惊掉下楼摔死;

2、小偷爬楼时被阳台上设置的“机关”伤着导致摔死;

以上这两种情况发生时房主有没有责任?

第一种,房主无罪。因为小偷正准备入室作案属于犯罪未遂(刚爬上阳台,还没有行窃得手,但终归有犯罪意向,不然何以冒险爬到你家?)。此时房主发现后大声惊呼也属于条件反射的本能保护。总不会见到小偷爬上阳台能够慢条斯理不慌不忙地对小偷说:“您小心点别摔着,慢慢来别着急,我先给您沏杯茶,您先坐这儿歇一会儿,我给您数钱去!”

至于房主发现小偷后出于本能突然惊叫,致使小偷是受惊失手摔到楼下而死亡,房主不应该负任何责任,要由小偷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自己摔死了,能让房主负责吗?又不是房主指使他来自己家行窃的对吧。

但是,如果只有房主一个人看到过程而没有任何其他证人,则很难摆脱是否被房主推下楼的干系。不过倒也无妨,先进的破案手段可以检查出阳台是否有搏斗的痕迹,房主也会很快被排除嫌疑的。

因为在这起意外事件中房主和小偷没有任何身体的接触和搏斗,房主不担负任何责任。(如果房主和小偷搏斗致使小偷失手坠楼,房主也仅仅是防卫过当,属于过失杀人罪。)

第二种,如房主设置的“机关”不违反规定,则不构成犯罪,不负任何责任,但违反安全规定比如私装的电网等,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因小偷自己有明显过错,可对房主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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