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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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同人饮酒需担责

发布者:张艳娟律师|时间:2020年02月24日|分类:人身损害 |344人看过


    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但如果饮酒出事,有四种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以上就是共同饮酒需要承担责任的四种情形,希望大家在饮酒时注意分寸,不能让人过度饮酒,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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