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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台风吹倒房贷是否用还

发布者:韦晓晶律师|时间:2022年09月21日|分类:抵押担保 |454人看过

来源:华律网整理 

房子被台风吹倒房贷用还。当事人在买房时向银行办理了按揭抵押贷款,则当事人的房屋属于抵押物;抵押物毁损并不影响当事人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房屋在没有投保的情况下,债务人即房主仍然要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关于房子被台风吹倒房贷是否用还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房子被台风吹倒房贷是否用还

1、房子被台风吹倒房贷用还。当事人在买房时向银行办理了按揭抵押贷款,则当事人的房屋属于抵押物;抵押物毁损并不影响当事人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房屋在没有投保的情况下,债务人即房主仍然要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二、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区别

两罪的主要区别如下:

1、骗取贷款罪是在金融机构贷款时隐瞒贷款用途或者虚构事实来满足贷款条件,但主观上仍有归还贷款目的;贷款诈骗罪通过虚假合同等方式诈骗贷款,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骗取贷款罪主体可以是单位或者个人,贷款诈骗罪主体只能是个人。

3、贷款诈骗罪的法定刑高于骗取贷款罪。

4、根据规定: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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