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丽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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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的花销和转账能要回吗?

发布者:周丽君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1737人看过

处于恋爱甜蜜期的男女通常消费较大,而且也很少分清谁来支付,一般会以男方或者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支出,一旦出现感情裂痕,闹分手的话情侣间的消费问题也会成为双方争吵的事情,但要明白的是,恋爱期间的消费是不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

恋爱期间的消费支出不可以要求对方返还,首先要了解哪些是属于恋爱期间的消费支出,如果错误将恋爱期间的消费支出当成彩礼,或者将彩礼当作恋爱期间的消费,那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恋爱中的消费通常有:情侣间一起逛街吃饭、一起外出游玩等的消费支出,需要注意消费与赠与礼物要区分开来,赠与是无条件的赠送,包括鲜花、礼物和衣服等小礼物。恋爱期间的消费之所以不能要求返还主要是因为恋爱关系在性质上属社交关系,而非法律关系,法律不能对正常的社交关系进行过度干涉。恋爱期间的消费并非出于结婚目的,此处应当区别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其中的缘故是为了联络感情和表达爱意。而且恋爱期间的消费是双方一起参与的,谁消费多谁消费少是无法确定的。该费用在买单时买单的一方已经表示自己愿意全部承担,不能在承担之后要求他人再分担。

反之,如果一方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那么男女准备结婚时所做出的赠与财物等行为一般来讲都是附条件或附义务的,是基于双方能够共同组建家庭,如果双方分手,未能结婚,那么条件无法成就,赠与方是有权要求受赠方返还的。

以上是关于恋爱期间的花销和转账能要回的简单总结,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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