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 老人在世的时候都是老二家在照顾,老大老三家一直没有怎么照顾,老二是不是应该多分遗产?
2. 被继承人有个残疾的儿子,生活不能自理,全靠配偶照顾,残疾儿子的遗产份额和其他人一样均分吗?
3. 外嫁女儿是不是无权继承了?
4. 老三家里一项宽裕,却从未尽到赡养义务,遗产分割是不是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 ...
在实践中,遗产分配的比例到底是怎么来衡量的?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原则上应当是均等的,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对于生活困难的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会多分。
对于遗产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另外,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当然,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以上就是关于遗产具体分配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咨询本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