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之源律所律所律师

  • 服务地区:查看服务地区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擅长领域:继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拆迁安置

  • 服务时间:09:00-21:00

  • 咨询热线:19520151456查看

  • 执业律所: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区
北京
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
未知
未知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家庭暴力收集证据

发布者:信之源律所律所律师|时间:2024年03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 |108人看过


离婚诉讼最重要的是什么?证据!家庭暴力是法院判定离婚的法定理由,是可以让法院一次性判决离婚的,但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比较困难,需要足够的证据支持。

当事人遭遇家庭暴力,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如果查明家庭暴力属实,可以强行判决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是法院强行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现实生活中,由于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大多女性受害人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于是对丈夫的家庭暴力忍气吞声。女性的软弱并不能唤醒丈夫的良知,反而这在一定程度助长了其继续实施家庭暴力的气焰。当女性忍受到一定程度,实在无法继续承受时,才想起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开庭审理时,又往往会因为没有保存相关证据致使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这不能不说是很多遭受家庭暴力女性的不幸!为了避免这种不幸的发生,作者认为,当女性遇到家庭暴力时应敢于说出自己被殴打的不幸境遇,同时保存相关证据。只有这样才能制止家庭暴力的非法侵害,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始终处于法律的保护之下。

那么,当事人准备起诉离婚时,该如何搜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呢?

1、报警。诉讼时可以搜集报警记录、询问笔录,警察出具的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验伤通知单等等。

2、及时就医。医院就诊记录、病历卡、医药费明细等等。

3、人身安全保护令。

4、及时申请居委会、妇联等社会组织参与调解,搜集调解笔录,或由居委会、妇联等组织出具情况说明作为证据。

5、家庭暴力发生时的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照片,或事后施暴者写下悔过书、微信记录等。

6、保留证物:如破坏的衣物、使用的凶器等。

7、向街坊邻居等凡是目睹家庭暴力事实过程的人搜集证人证言。家庭暴力发生时,尽量避免“家丑不可外扬”的思维,否则你可能失去此项证据。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未知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952015145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792628

  • 昨日访问量

    1424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信之源律所律所律师

Copyright©2004-2025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