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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互换法律风险及防范

发布者:信之源律所律所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 |894人看过


现在生活中由于孩子上学等原因会发生房屋互换行为,房屋互换看起来双方都得到了好处,但是其背后的法律风险很多。下面北京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房屋互换法律风险及防范。

房屋互换风险

房屋互换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典型原因的比如不承认房屋互换协议、因为拆迁原房主不认可互换协议、更有甚至互换双方根本没有互换协议等等。

房屋互换引发法律纠纷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手段来防止:

1、交易后尽快到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登记手续;

2、若确实未能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的,采用书面协议方式约定并由律师所或公证部门对协议书进行见证或公证,由第三方介入合同的签订,以确保发生纠纷时因有第三方机构的介入提高合同签订的可信度;

3、保留相应实际占有及交付对价的证据,包括并不限于车位、物管、水电费、银行流水等证据的保留;

4、为避免被认定交易过程存在过错,避免为减少缴税或费用而采用阴阳合同的方式进行签订协议及办理手续等行为。

房屋互换纠纷本质上属于物权纠纷,需要正确理解及区分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

物权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该条的理解应为确认物权的前提须存在权属争议,房屋互换或买卖等方式是依法履行合同而取得所有权的结果,未履行所发生的争议并不符合物权确认争议的构成要件。并且基于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效力规定,如直接判决物权归属,将会对不动产物权登记公示原则的产生影响,同时也是抹杀了当事人给付行为背后的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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