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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签订条件有哪些

作者:何立辉律师时间:2022年08月3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84次举报


劳务合同签订条件有哪些

来源:华律网整理                                      

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国营企业招收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

一、劳务合同签订条件有哪些

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国营企业招收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实习期签订的是否是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而实习期的大学生并不是劳动者,所以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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