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男,19 年 月 日出生,住温岭市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女,19 年 月 日出生,住温岭市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系(死者姓名) 的父、母亲,(死者姓名) 无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现就(死者姓名) 的遗产分割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登记在(死者姓名) 名下的坐落于 的房屋一套(房产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归乙方所有,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
二、以甲方名义向 银行借款 万元及利息用于(死者姓名)的投资,由乙方负责清偿。
三、所有(死者姓名) 名下的其他财产、投资和收益、债权和债务,以及死亡赔偿款项(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均归乙方享有和承担。
四、由乙方一次性给付甲方(死者姓名) 的遗产分割 元整,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五、(死者姓名) 的遗产问题全部处理完毕,双方无其他争议。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办理房地产变更手续时交相关管理部门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6年
1次 (优于73.81%的律师)
1次 (优于79.08%的律师)
2339分 (优于86.3%的律师)
一天内
23篇 (优于89.89%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