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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会收到刑事判决书?不签收的怎么处理?

发布者:徐远翔律师|时间:2020年01月13日|分类:刑事辩护 |1058人看过

哪些人会收到刑事判决书?不签收的怎么处理?

 

刑事判决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分为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和第二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对第一审刑事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后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发现第一审判决确有错误,也应当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第二审刑事判决为终审判决,但二审判决确有错误的,被告人可依法申诉,人民检察院也可依法提起抗诉。

一、哪些人会收到刑事判决书?

按照法律规定,刑事判决书应当送达给下列人员(单位):

1、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2、人民检察院。为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

3、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进行活动的人。

4、法定代理人。被告人或者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是其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或者被告人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为其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5、被告人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这是判决生效后的送达对象,如果被告人为个人,判决书可以选择送达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如果是单位犯罪,判决书只能送达被告单位注册登记机关。

6被告人的近亲属。对于近亲属是可以送达,也可以不送达,是否送达由人民法院掌握,近亲属不是必须送达。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是: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二、刑事判决书怎么送达?

刑事判决书送达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 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最普遍的方式,一般就是当面送给当事人,由其签收了就可以了。有些时候法院送达文书时,当事人并不在家里的,也可以直接交给其一起住着的成年家属签收,这种情况下同样具有效力。但是,在一些离婚诉讼中,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家的,就不能采用由对方当事人签收的方法,因为双方都有利害关系。另外,签收文书的必须是成年人,如果是未成年人的一般是不允许的。

2. 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法院在送达文书时,对方不肯接收的,送达人会采用让见证人见证、拍照记录等方式确定送达。

3. 委托送达。如果直接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由于地域问题,直接送达文书至当事人手中确已困难的,就会采用委托其他法院送达的方式。受委托的法院送达文书时,会出具相应的委托函。

4. 邮寄送达。当事人住所离法院路途较远,人民法院会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政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

5.转交送达。

(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来源:粤龙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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