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祎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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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有哪些

作者:李祎舟律师时间:2023年02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94次举报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注:若劳动者收入没有高于本条规定的三倍,则补偿年限不受最高12年的限制)


3、以上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李祎舟,辽宁助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擅长处理民事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劳动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参...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鞍山
  • 执业单位:辽宁助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10320********99
  • 擅长领域:人身损害、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