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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强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离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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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孙志强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4日|分类:婚姻家庭 |307人看过
双方协商去民政局离婚则不需要
双方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庭审则可以不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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