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专业婚姻律师团队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我国法律中关于登记结婚的规定

发布者:长沙专业婚姻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389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根据我国法律,没有结婚证同居并不犯法,但这仅限在同居双方都未婚的情况下;如果有一方是已婚状态,却还和异性同居,则构成“非法同居”。

本文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