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专业婚姻律师团队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反家庭暴力法适用范围有哪些

发布者:长沙专业婚姻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02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778人看过


随着我国法律的日趋完善,对妇女儿童的保护也更加完善。对于殴打妻子、虐待老人、暴力管教孩子等等这些已经不单单是触犯道德底线,很可能会触碰到法律禁区,那么反家庭暴力法适用范围有哪些呢?请跟小编来了解下。

反家庭暴力法的适用范围为家庭成员之间,包括配偶、前配偶、现有或曾有同居关系的、现有或曾有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等。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成员:

1、配偶或前配偶。

2、现有或曾有同居关系、家长家属或家属间关系者。

3、现为或曾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

4、现为或曾为四亲等以内之旁系血亲或旁系姻亲。

另外,在现实生活中,未婚同居的现象已经较为常见;而由于住房紧张等原因,有许多家庭双方“离婚不离家”。为保护这部分人群的权益,反家暴法在附则中特别指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

本文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