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占总的婚姻家事咨询问题比例的50%左右。至于原因,无非就是几种,感情上的、金钱上的、孩子上的、面子上的。扯个题外话,我一向认为,如果一方想离婚,那就成全他/她。如果有感情,可以再复婚。中国有句老话,强扭的瓜不甜,比起精神上的互相折磨,长痛不如短痛。如果一方想离婚,另一方又不肯离的,一方可以起诉离婚。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要去被告户籍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管辖。(注: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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