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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宅基地安置房离婚协议有效吗

发布者:长沙专业婚姻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5日|分类:拆迁安置 |101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宅基地安置房离婚协议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夫妻签订的宅基地安置房离婚协议,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内地居民应当出具的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非内地居民应当出具的证明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宅基地安置房离婚协议符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条件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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