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专业婚姻律师团队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母亲卖房11岁儿子状告母亲要求返还财产

发布者:长沙专业婚姻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7日|分类:房产纠纷 |442人看过

王某万万没想到,11岁的儿子竟然把自己告上了法庭!昨天,当法庭判决王某返还房屋出卖所得款项的三分之一给儿子时,王某百感交集:当初她离开丈夫和幼子,孤身一人出国务工,辛苦数年,换来的竟是婚姻破裂、母子对立。

  12年前,王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不久后,两人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随后王某出国务工,省吃俭用,每年赚到的收入悉数寄回国内。2004年,儿子3岁那年,夫妻俩在上海买下了一套商品房,并将儿子的名字也登记在产权证上。

  2007年,王某终于结束了在国外务工的生活,回到国内。然而,回国后数月,就发现双方差距太大,难以共处。很快,两人签下离婚协议,约定儿子由父亲李某抚育,而双方共有的房屋归王某所有。

  2010年7月,王某将房屋转让给他人,获得房款180万元。然而,今年8月,李某却以儿子的名义将王某告上法院,要求王某将房屋出卖款的三分之一还给儿子。

  宁海法院经审理认为,诉争房地产权属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为王某、李某和两人之子,故其子应享有三分之一份额。而王某与李某的离婚协议中,约定诉争房地产归王某一人所有,该约定损害了王某之子的合法权益,应为无效。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