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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不是家务事

发布者:长沙专业婚姻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 |302人看过


按照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暴力主要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施暴者无论是父母子女还是兄弟姐妹,都属于家庭暴力。除此之外,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

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家庭暴力会直接作用于受害者的身体,使受害者身体或心理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甚至会造成受害者重伤、死亡。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至今,浙江全省法院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821份,发出677份

其中今年1至10月底,受理保护令164份,女性申请158份,男性申请6份,共发出146份,签发数量占受理数量的89%。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受理家事案件4.49万件,办结4.39万件,服判息诉率95.5%,调撤率达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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