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专业婚姻律师团队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公民侵犯个人隐私如何处理

发布者:长沙专业婚姻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3日|分类:法律顾问 |246人看过

公民侵犯个人隐私如何处理 
属于民事侵权,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新的《民法典》自2021.1.1日起生效,《侵权责任法》的有效期为2020.12.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 
根据现行《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内容来源于网络侵权请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