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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几年后,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抚养方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等情形时,可以要回子女抚养权

发布者:长沙专业婚姻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2日|分类:法律顾问 |159人看过

离婚几年后,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抚养方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等情形时,可以要回子女抚养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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