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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和欠条,仅仅是3年和20年时效的差别吗

发布者:长沙专业婚姻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6日|分类:法律顾问 |405人看过


在现实生活中,借条和欠条乍一看,似乎二者代表的意思都是一样的,借条和欠条都属于债权凭证。那么,借条和欠条,真的仅仅是3年和20年时效的差别吗?
一、借条和欠条,仅仅是3年和20年时效的差别吗(《民法通则》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借条和欠条,绝不仅仅是3年诉讼时效和20年诉讼时效那么简单判定,里面随随便便的一个措辞,都可能直接导致时间和性质出现反转。 
        借条,是法律上借贷关系的凭证之一(有的没有付款凭证,或是没有借据的情况下,也被法院支持了出借人索偿,但是也有亲笔署名的借条不被法院支持的案例),不是唯一凭证。 
        欠条,是法律上有欠款关系的凭证之一,但不一定是借贷关系。 
        “借”和“借到”,是有差别的。 
        “借”是一个意向,从字面看,不代表已经拿到钱,用法律的说法,“借”就代表是签署了一个“借款合同”,但是出借方到底有没有交付款项,也就是借款合同到底有没有得到切实履行付款义务,单凭“借”一个字,看不出来,债权人要想以法律诉讼形式追债,需要证明存在交接款项。 
        “借到”,表示一个结果,从字面上看,貌似等同于交付了款项,但是在法庭上,如果法院发现有相反证据,这“借到”的借条也不能作为借款事实的唯一证据。 
        此外,更加重要的一点是,法庭会审查借款的用途,一旦用途被法庭认定有问题,即便有“借到”的字条,以及真实的款项交接,也得不到支持。 
        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2.欠条和借条诉讼时效不同
(1)借条的诉讼时效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问题。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如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没有还清借款,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次日起开始计算,为2年。
(2)欠条的诉讼时效 
        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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